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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謹考評‧淬鍊專業:校長率隊訪視臺北市、新北市實習生

實習是課堂知識轉為應勤能力的關鍵階段,也是對學員生工作適性的綜合檢視。
校長分別於7月28、30日率隊前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及大安分局、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,訪視專44期實習生與114年特班實習學員。
本次實習已進入後半段,校長對同學提出三點期許:
一、知其然,更要知其所以然:
實習是一門情境教學課程,成績由實務機關考評,及格才能取得進階學習資格。實習不應只是「模仿」師傅的動作,透過用心撰寫實習日記與心得,將參與處理的案件與法令對照思考加以紀錄,方能提升學習成效及特考應考能力,並建構具有發展性的學習模式。
二、首重三安,嚴守分際:
執勤首重三安原則,包括「自身安全、當事人安全、案件程序安全」,其中自身安全最為關鍵,務必將防禦駕駛與執勤安全落實視為首要任務。由於同學尚未具備執法身分,並沒有行使警察職權或使用強制力權限,務必恪守分際。
三、自律守紀、平安返校:
實習結束後的假期,返鄉或出遊均須注意紀律及交通安全。
期待同學以謙虛、嚴謹的態度完成實習,滿載收穫返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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